优化版内地计划
背景
为进一步协助香港企业拓展中国内地市场,「发展品牌、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」下的「内地计划」于2018年8月1日起推行优化措施:
- 提高每家企业累计资助上限: 由50万元增加至100万元
- 提高每个项目资助上限: 由50万元增加至100万元
- 放宽获资助项目的數目上限: 由3个增加至10个
优化版「内地计划」
申请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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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按照《商业登记条例》(第310 章)在香港登记,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的非上市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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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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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币一百万元正 | |
每间企业可获资助的项目上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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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多10个项目,最高累积资助金额为港币一百万元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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拨款方式(申请企业可选择[1]或[2]方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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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式[1]-设首期拨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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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式[2] - 不设首期拨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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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监管
项目推行时间 | 进度报告及年度经审计帐目 | 最终报告及最终经审计帐目 |
18个月或以下 | 无需提交 | 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提交 |
18个月以上至24个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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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完成后2个月内提交 |